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6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3205****环境局****分局)
通讯地址:**省**市**区虎西街15号 邮 编:113003
一、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市**区关口路**市塑料三厂
三、建设单位
****
四、环评单位
******公司
五、项目概况
****拟租赁位于**市**区关口路的原**市塑料三厂部分场地及构筑物,建设岩棉保温管壳制造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500m2。主体工程是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在生产车间内**一条岩棉管壳生产线及一般固废暂存处,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岩棉管壳30000t/a。项目拟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万元。
六、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要在贴面操作台上方设置顶吸式集气罩收集贴面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再经带控制系统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切板操作台上方要设置的顶吸式集气罩收集切板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再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封闭。本项目贴面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切棉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7-2022)。
2、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内1座有效容积8m3的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沈抚灌渠,通过沈抚灌渠最****处理厂,生活污水排放要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3、本项目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本项目生活垃圾:厂内设置生活垃圾箱1个收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岩棉板边角料和铝箔边角料,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生产车间内设置的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贴面工序产生的废胶桶,要在原料库内东侧建设一处危废贮存点,将废活性炭、废胶桶统一收集后,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容器包装,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本项目危废贮存点要进行重点防渗,化粪池、原料库要进行一般防渗。
6、本项目胶黏剂采用密闭桶装,储存于原料库内,原料库地面一般防渗,并设置专人管理原料库,定期巡查;要做好危废贮存点的日常管理和巡查维护,包括防渗层破损和专用容器的破损等维护;危险废物转运过程要由专业有资质单位按要求进行。
7、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由**市生态****执法队负责。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