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按照《****运输厅关于印发<**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规〔2023〕12号)要求,我局于2026年2月24日—2月28日对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即:驾校)2025年度质量信誉情况开展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见下表)。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即3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考核组陈述,逾期视为无异议。
****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