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于 2026年03月04日组织完成了本项目招标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标段号、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 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 期 (日历天) | 中标候选 人排序 |
| 佳和建设集 ****公司 | ****359.45 | 工程交工 验收的质 量评定: 合格,竣 工验收的 质量评定: 合格 | 1.杜绝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2.杜绝重大火灾、燃烧爆炸事故; 3.杜绝急性中毒、职业病、食物中毒等 安全事故; 4.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一般人身伤害, 轻伤事故频率季度不超过千分之三人次 ,本公司生产管理区内不发生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有毒有害气体 泄漏事故,努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 210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 **精工建 ****公司 | ****307.54 | 工程交工 验收的质 量评定: 合格,竣 工验收的 质量评定: 合格 | 1.杜绝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2.杜绝重大火灾、燃烧爆炸事故; 3.杜绝急性中毒、职业病、食物中毒等 安全事故; 4.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一般人身伤害, 轻伤事故频率季度不超过千分之三人次 ,本公司生产管理区内不发生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有毒有害气体 泄漏事故,努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 210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 **北春建 设工程有限 公司 | ****362.15 | 工程交工 验收的质 量评定: 合格,竣 工验收的 质量评定: 合格 | 1.杜绝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2.杜绝重大火灾、燃烧爆炸事故; 3.杜绝急性中毒、职业病、食物中毒等 安全事故; 4.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一般人身伤害, 轻伤事故频率季度不超过千分之三人次 ,本公司生产管理区内不发生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有毒有害气体 泄漏事故,努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 210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 佳和建设集 ****公司 | 项目经理 | 李**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20G00546 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 陕261****20415 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953 | **县2022年“四好农村路”及水毁建设项目 施工一标段 **县2024年乡村**自然村通硬化路及农村 公路完善工程施工1标段 |
| 项目总工 | 张 拓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22G05263 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 ****0188XAC****72388 | **市**区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第一 批) **县2024年美丽农村路建设项目二标段 | |
| **精工建 ****公司 | 项目经理 | 孙轲萍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21G03449 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 陕261****32238 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 ****182 | **县谷熟镇通组公路一期建设施工养护工程 **县2024年上草公路灾后重建工程 |
| 项目总工 | 张 媛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20G02465 道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524 | **县谷熟镇通组公路一期建设施工养护工程 **县2024年上草公路灾后重建工程 | |
| **北春建 设工程有限 公司 | 项目经理 | 李 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19G00515 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 陕261****08068 公路工程高级工程师 Z202****32032 | 秋林镇袁窑科村至黑子沟通村路工程 2021年**县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施工标 段) |
| 项目总工 | 赵梗锋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19G05845 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陕202****1006 | 秋林镇袁窑科村至黑子沟通村路工程 2021年**县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施工标 段) |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投标人名称 | 业绩 |
| **** | **县2022年“四好农村路”及水毁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县2024年乡村**自然村通硬化路及农村公路完善工程施工1标段 **县2024年美丽农村路建设项目二标段 |
| ****公司 | **县谷熟镇通组公路一期建设施工养护 工程 **县2024年上草公路灾后重建工程 **县董家营至小盘村公路工程 |
| ******公司 | 2021年**县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施工标段) 秋林镇袁窑科村至黑子沟通村路工程 |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 否决依据 | 否决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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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6年03月06日-2026年 03月09日。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
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
地 址:**县**大街25号
联系人:杨国栋
电 话:029-****22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人民西路 29 ****广场 B 座 20 层
联 系 人: 金光婕
电 话: 157****2867
电子邮件: ****@qq.com
监督部门: ****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