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苗木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拍卖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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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苗木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拍卖

受****委托,****通过**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拍卖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 ****

2.项目名称:绿化苗木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拍卖项目

3.本项目分1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起拍价

(万元)

拍卖保证金

(万元)

备 注

1

绿化苗木25000余棵及土地承包经营权6宗

93.47

5

现状拍卖,具体范围以委托人现场划定的界址及书面确认文件为准。绿化苗木包括银杏、紫玉兰、樱花、白蜡、法桐、木槿、冬青、小黑松、鹅掌楸等(苗木数量、规格以现场实物为准);土地承包经营权共109.6亩,租赁到期年限分别为 2031年10月 5日、2033年12月31日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

2.是否设置优先竞得人(否)。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6年3月6日至3月13日(9:00-16:00)于标的所在地(节假日除外)。

委托人及拍卖人可配合竞买人现场查勘,竞买人查勘前需提前1个工作日与拍卖人预约,查勘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由竞买人自行负责,产生的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四、网上注册

竞买人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交易服务一网通办”,进行注册、实名认证。

操作手册详见“**市公共**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16时。

2.竞买流程: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并登录“**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参加网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

1.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16时。

2.交纳方式:竞买人按照**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在2026年3月13日16时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内,转让方(代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如有疑问,请联系0631-****109 。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6年3月16日10:00—3月17日10:00(定时报价),在**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⑤在网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一般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一般为5分钟。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转让手续

1、公示无异议的,买受人须在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原件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一次性付清拍卖佣金。

2、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中心出具的《竞价结果通知书》,与委托人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资产移交的前提是买受人已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未付清价款的,委托人有权拒绝移交,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拍卖流拍的,拍卖人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原路退还竞买人。

十、其他竞买须知(特殊要求)

1、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已对标的瑕疵进行充分提示,竞买人现场查勘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及全部瑕疵。

2、拍卖成交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买受人须于2个工作日内持****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将****公司账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30日内向委托人支付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款后,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手续与委托人(产权人)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 移交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运输费、场地清理费、权属核查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移交后,标的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产权人)需配合买受人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手续, 办理变更手续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税费、资料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自身资质、政策调整等非委托人原因导致变更手续无法办理的,委托人不承担责任,买受人仍需按约定支付全部价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5、拍卖标的物的数量、规格、质量、生长状况等以现场实物为准,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的任何介绍、资料均为参考,不作任何担保;标的实际情况与参考资料不一致的,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或减免价款。

6、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明确表示悔拍或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或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不予返还其保证金。原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拍卖的全部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同时违约人还应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诉讼、律师代理费、人员成本等相关费用。买受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7、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上述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展示期内承诺自行查看拍卖标的,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由于竞买人未对标的进行现场查看或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8、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表示对拍卖标的物的情况进行了充分、详细的了解并完全认可,完全接受拍卖标的全部现状、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物瑕疵的情况说明)及本公告的所有条款,若发生纠纷,将由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放弃要求委托人、拍卖人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无论是基于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披露是否完整或是其他原因。本公司对该标的所存在的瑕疵、数量、质量不承担担保及承诺,对买受人竞买拍卖标的后的风险和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现纠纷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的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拍卖人及委托人声明:不承担拍品瑕疵担保责任。

9、如遇委托人在拍卖会开始前撤回本拍卖标的,竞价保证金原路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买人对此无异议。

10、竞买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定,不得恶意串通、哄抬价格,否则竞买行为无效,保证金不予返还,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声明:

本人/公司已对本各条款作了全面的理解,应本人/公司的要求,拍卖人也对本的相应条款做了说明。本人/公司在此上签字,系确认本人/公司已详细审查本次拍卖的文件和相关信息,****管理部门全面了解了标的情况,并亲赴标的现场认真查勘,已行使了知情权,对标的满意,本人/公司愿承担参加本次拍卖会及竞买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包括标的物无法移交等方面的风险等),并承诺放弃对拍卖人的任何权利主张。本对本人/公司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186****1856

联系地址:**市公园路22号

****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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