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善施化工原配套年产10万吨磷矿粉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审批
云南-昆明-安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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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审批《**善施化工原配套年产10万吨磷矿粉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5 17: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善施化工原配套年产10万吨磷矿粉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善施化工原配套年产10万吨磷矿粉生产线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南****园区****园区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内容:将原配套年产10万吨磷矿粉生产线搬迁至****现有生产区内,生产产能仍为10万吨/年磷矿粉;同时配套建设生产厂房、生产设施、磷矿堆场和综合楼等辅助设施。

项目总投资20146万元,环保投资438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活动中,清理场地、材料的运输、装卸和堆放等过程都会产生扬尘,风大干旱时更严重。

施工期扬尘、呈无组织排放,其排放特点为起尘高度低、间歇性排放。造成大气中TSP浓度增高。影响起尘量的因素包括进出车辆带泥砂量,以及起尘高度、采取的防护措施、空气湿度、风速等。

建议采取措施:

①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产生,在旱季风大时,应加大洒水量和洒水频次。

②现场堆放的建筑材料的料场、堆放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场,应用篷布遮盖,并适当洒水降尘。

③临时堆放场的建筑垃圾及时运走,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

④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

⑤如涉及厂房外施工,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二)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机械设备、工具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约2.0m3/d。施工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设置1个容积为10m3的废水临时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回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排放。

施工人员依托厂区已建卫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三)噪声:施工期间,挖掘机、装载机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将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为降低施工机械对项目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应采取切实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2)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

3)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同时要选择设备放置的位置,注意使用自然条件减噪,以把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减至最低。施工现场尽量避免产生可控制的噪声,严禁车辆进出场地时鸣笛,严禁抛扔钢材等建筑材料;

4)减少施工交通噪声。由于施工期间交通运输对环境影响较大,应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

(四)固体废物:①建筑垃圾在施工场地内分类集中收集,统一堆存,请回收商进行收购,不能收购的按《**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政府令第58号)和《****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1〕88号)的要求,委托****公司清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杜绝乱堆乱倒,禁止随意丢弃,以最大限度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施工现场设置的垃圾收集点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③项目开挖过程中土石方产生量全部回用于场地回填,不外排。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烘干环节主要产生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通过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后,经一根φ1.4米高30米的排气筒(DA003)排放;混合、筛分、破碎环节主要产生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利用配套的除尘引风管道收集后经过独立的布袋除尘集中处置,处置气体经由一根φ0.8米高20米的排气筒空排放。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筛分工段设备,破碎工段设备产生的粉尘。先经收集罩进行收集,其余未被收集的粉尘在厂房内扩散,再经全密闭厂房阻隔后,剩余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本项目工作人员从善施化工生产总部调配,不新增工作人员,故不新增生活用水。烘干环节脱硫塔洗涤用水在**洗涤循环池(200m3)内储存后,全部回用到脱硫塔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在善施化工主厂区范围内建设,未新增用地,不新增雨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工业园****处理站,雨水经善施化工生产区已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放至雨水收集池16个(15330m3),本项目主要依托厂区西北角2500m3的雨水收集池,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因此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是烘干烟气脱硫塔洗涤废水,回用于富钙生产线造粒工段,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排放至厂区雨水收集池,均不外排。

(三)地下水:本项目对地下水产生威胁的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废机油发生泄漏,主要污染因子为石油烃。原料及产品均为粉状或颗粒状固体物质,且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生产厂房进行水泥硬化,发生泄漏对地下水产生影响较小。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本工程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厂区设置了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可依托厂区已有地下水监测点对其进行跟踪监测,发现污染及时排查。对项目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并及时地将泄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

(四)土壤:本项目对土壤产生威胁的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废机油发生泄漏,主要污染因子为石油烃。原料及产品均为粉状或颗粒状固体物质,且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生产厂房进行水泥硬化,发生泄漏对土壤产生影响较小。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本工程可能造成的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五)噪声: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声源强度在80~90dB(A)之间,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阻等降噪措施,噪声可降低5-15dB(A)。治措施如下:

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

2)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不仅能以空气为媒介向外传播,还有直接激发固体构件振动以弹性波的形式在基础、地板、墙壁、管道中传播,并在传播过程中向外辐射噪声,为了防止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针对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进行控制;

3)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引起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4)除了设备噪声外,项目成品在装卸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为防止装卸噪声,环评要求运输车辆装卸成品时,应文明装卸、减轻噪声;

5)生产过程中关好车间的门窗,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适当在部分高噪声的机械底座加设防振垫;

7)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8)项目生产厂房采用具有一定隔声效果的材料进行建设,以通过厂房墙体阻隔噪声的传播。

(六)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工作人员从原项目生产线调配,不新增工作人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

②炉渣: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沸腾炉燃料期间炉渣产生量约400t/a,收集后统一委托****公司处置。

③废滤袋: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布袋除尘器布袋定期更换,会产生少量废滤袋约0.4t/a,收集后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

④废矿物油:

本项目设备需进行维修、保养,会产生废矿物油,产生量为0.656t/a,依托善施化工生产区已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七)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依托善施化工生产区已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善施化工原配套年产10万吨磷矿粉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环境局

Email :****@163.com

电话/ 传真:0871-****5789 0871-****9810

通信地址:**市**新区锦绣大街1 号4号楼

邮编:6505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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