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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泳溪乡 | 发文日期:2026-03-06 | |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 |
一、建设项目情况
**县是洪水活动频繁的地区,清溪流域范围内各河段现状防洪标准在5~20年一遇之间,防洪标准较低。根据《清溪流域综合规划(2011-2023)》(浙发改规划〔2014〕27号,2014年1月17日),清溪流域上游河段功能分区以水**保护为主,规划要求加强沿溪两岸防洪减灾工程建设,故现拟实施清溪**段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
工程主要内容:本项目位于清溪流域上游,涉及大柳溪、泳溪水安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水安全工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以及水利配套工程等;建设规模为**及修复护岸3900米,堤脚加固1285米,巡查道路提升2510米。**灌溉堰坝1座,堰坝生态化改造21座,河道清淤900米。**护栏2150米,巡查休息点14处,以及雨情监测系统15套、水质检测2套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次评价涉及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工程沿线居民等,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包括苍华村、灵坑村、三王岭村、****学校、****卫生院、泳溪村、泳**村、岩下蒋村、大智村、大柳溪村、干坑村等(详见环评报告)以及周边生态环境;项目工程涉及地表水体为大柳溪、泳溪,属于清溪流域,水环境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类;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声环境功能区有1类、2类、4a类功能区;大柳溪、泳溪水体底质以砂砾石为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工程施工期施工机械及来往车辆将对周边声环境和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上述影响消失;施工期间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于施工产生的废水以及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合理处置后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工程建设占地将对地表植被造成一定影响,工程结束经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等措施,可保持生态环境至原有稳定状态。
营运期: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本工程对水文情势影响不大,工程结束后可提高清溪流域上游防洪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在保障水安全的同时,建设美丽清溪,提升滨水景观性,对周围环境属正面影响。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为施工扬尘、沥青路面铺设沥青烟、砼拌合粉尘、装卸及堆场扬尘、施工车辆、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废气、河道清淤臭气等,采取定期洒水降尘处理、设置隔离围屏、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不大。施工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作业泥浆废水、围堰基坑水、清淤砂石临时堆场渗出水、雨水径流水、车辆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村庄公厕收集纳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厌氧+人工湿地)处理,不外排至地表水体。施工营地设置沉淀池和隔油池,各类含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施工用水回用于车辆冲洗、洒水抑尘等,对周边地表水基本无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经建立临时声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施工期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可接受。施工期产生的固废经分类收集,委托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不随意倾倒至周边环境。施工期会不可避免地占用土地,可能直接占压破坏自然景观,对原有生态环境功能有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均要进行土地平整、耕翻疏松,并在适当季节进行植树、种草工作,保持地表原有的稳定状态。编制施工期事故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要求做到有效应急响应。
营运期:通过相关部门对大柳溪、泳溪及沿线的日常管理,确保水生态环境、景观植被不受破坏。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位于清溪流域上游,涉及大柳溪、泳溪水安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加快补齐清溪流域防洪短板,确保清溪流域**段防洪排涝安全,通过对清溪流域的综合整治,既能提高清溪的防洪能力,保障整个清溪流域的水安全,又能提高河道水环境承载能力,改善水生态和人居环境,助力乡村**。工程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保措施后,可最大程度地减缓不利环境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及主要事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他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移步至环评单位查阅相关环评文件。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联系人:王晓龙 联系电话:0576-****0003
单位地址:**** 邮编317200
2、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联系人:朱梓瑜 联系电话:180****4605
单位地址:****开发区**街道耀达大厦15楼D区 邮编:317700
3、项目审批单位名称:****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6-****9793
地址:**省**市**区****路108号
征求意见的期限: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20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信息发布单位:****
信息发布时间: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