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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罗从彦健身休闲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展陈装修工程**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致:各投标人
**区罗从彦健身休闲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展陈装修工程(招标编号:****)于2025年12月8日****交易中心开标,根据**市****建设局《关于暂停**区罗从彦健身休闲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展陈装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的通知》,本项目招标活动已暂停,鉴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现即将到期,根据相关规定,特此通知**本项目投标有效期,现将投标有效期进行**调整为投标截止日后210日历天。请各投标人在本通知发出后1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做出选择: 标书代写
1、拒绝**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格式及内容附后);
注:请将确认函扫描件回复至邮箱(****@163.com),并将原件邮寄至**市**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29****中心16层02室。
2、未书面确认的视为同意**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的,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如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标书代写
本通知与之前日期发布的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6年3月6日
附件:
投标有效期**确认函
致: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公司决定 (同意/不同意)延**县区罗从彦健身休闲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展陈装修工程(招标编号:****)的投标有效期至210天。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