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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56704P | 建设单位法人:王冰心 |
| 岳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经济开发区营丘街4961号 |
| 改扩建涂层纺织品新材料产业化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41--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市**县 经济开发区营丘街4961号 |
| 经度:118.80727 纬度: 36.7296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09 |
| 乐环审表字〔2025〕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56704P001W |
| 2026-01-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7444 |
| 5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56704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456704P | 验收监测单位:山****公司 |
| ****0700MA3N2PR047 | 竣工时间:2025-11-03 |
| 2025-11-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18 |
| 2026-01-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生产车间进行建设,拟在现有工程“涂层纺织品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基础上,淘汰织布生产线(直接外购坯布进行生产),新增涂布机,将装饰布(现有工程阻燃壁布)、广告布(现有工程无PVC抗刮伤内打灯箱布、遮光双喷布、QZ-3-8双面用内打灯箱布、涂层油画布、热升华直喷布)、背胶布(现有工程低VOC可移背胶布)生产过程中单层涂布变为双层涂布,离型纸生产线不再建设,装饰布新增静电植绒工序和烘干工序;**1台2t/h的导热油炉,为2#生产车间烘干工序提供热能;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改建,“喷淋+电离”更换为“双级碱喷淋”;****处理站进行扩建,污水处理量由350m3/d扩建为10000m3/d。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形成年产9450万平方米装饰布、7500万平方米广告布、850万平方米背胶布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中,2t/h导热油炉一期工程未建设,项目分期建设,本次验收内容为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项目一期工程于2025年06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11月建成生产调试,实际总投资1373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的0.36%。厂区原有劳动定员300人,不新增劳动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生产采用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年工作时间为7200h。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生产车间进行建设,在现有工程“涂层纺织品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基础上,淘汰织布生产线(直接外购坯布进行生产),新增涂布机,将装饰布(现有工程阻燃壁布)、广告布(现有工程无PVC抗刮伤内打灯箱布、遮光双喷布、QZ-3-8双面用内打灯箱布、涂层油画布、热升华直喷布)、背胶布(现有工程低VOC可移背胶布)生产过程中单层涂布变为双层涂布,离型纸生产线不再建设,装饰布新增静电植绒工序和烘干工序;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改建,“喷淋+电离”更换为“双级碱喷淋”;****处理站进行扩建,污水处理量由350m3/d扩建为10000m3/d。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形成年产9450万平方米装饰布、7500万平方米广告布、850万平方米背胶布的生产能力。 |
| 市场原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装饰布生产工艺:验布、洗布、定型、底涂、烘干、面涂、烘干、发泡、植绒、烘干、贴合、分切包装。广告布生产工艺:验布、洗布、定型、底涂、烘干、面涂、烘干、压光、分切包装。背胶布生产工艺:验布、洗布、定型、底涂、烘干、面涂、烘干、涂胶、烘干、分切包装。涂料配置工艺:投料、搅拌、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装饰布生产工艺:验布、洗布、定型、底涂、烘干、面涂、烘干、发泡、植绒、烘干、贴合、分切包装。广告布生产工艺:验布、洗布、定型、底涂、烘干、面涂、烘干、压光、分切包装。背胶布生产工艺:验布、洗布、定型、底涂、烘干、面涂、烘干、涂胶、烘干、分切包装。涂料配置工艺:投料、搅拌、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碱喷淋、RTO催化燃烧装置、双级碱喷淋装置、布袋除尘器 | 实际建设情况:碱喷淋、RTO催化燃烧装置、双级碱喷淋装置、布袋除尘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70.02 | 0 | 0 | 0 | 70.02 | 70.02 | |
| 0 | 5.25 | 0 | 0 | 0 | 5.25 | 5.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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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2.571 | 0 | 0 | 0 | 2.571 | 2.571 | / |
| 0 | 4.1 | 0 | 0 | 0 | 4.1 | 4.1 | / |
| 1 | 碱喷淋、RTO催化燃烧装置、双级碱喷淋装置、布袋除尘器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NOX≤100mg/m3、烟气黑度(级)≤1)和表5燃气锅炉标准(基准氧含量:3.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纺织业II时段排放限值(VOCS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3.0kg/h);《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中表1排放浓度限值(烟气黑度(级)≤1);《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4炉窑干燥尾气(在国家、省规定基准氧含量前,暂按实测浓度计);《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NOX≤100mg/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纺织业II时段排放限值(VOCS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3.0kg/h) | 碱喷淋、RTO催化燃烧装置、双级碱喷淋装置、布袋除尘器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VOCS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27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的小时均值最大值为1.51mg/m3,任意一点浓度最大值为1.52mg/m3,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中表A.1厂区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33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氨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5mg/m3,无组织排放硫化氢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015mg/m3,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的最大值为15(无量纲),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限值。 ****处理站废气P1排气筒氨的最大排放速率为1.1×10-2kg/h,硫化氢的最大排放速率为1.8×10-3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724(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要求;经计算,P1排气筒配备环保设备(碱喷淋装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处理效率分别为84.7%、88.8%、80.0%。 2#生产车间广告布、背胶布生产工序P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mg/m3,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烟气黑度最大值为<1(级),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中表1排放浓度限值;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5×10-2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排放限值。 4#生产车间装饰布生产线废气P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mg/m3,氮氧化物未检出,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烟气黑度最大值为<1(级),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中表1排放浓度限值;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4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2×10-1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排放限值;经计算,P3排气筒配套环保设备(1#双级碱喷淋装置)颗粒物、VOCS处理效率分别为96.6%、78.6%。 5#生产车间装饰布生产线废气P4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mg/m3,氮氧化物未检出,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烟气黑度最大值为<1(级),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中表1排放浓度限值;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8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1×10-1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排放限值;经计算,P4排气筒配套环保设备(2#双级碱喷淋装置)颗粒物、VOCS处理效率分别为96.6%、79.6%。 5#生产车间广告布、背胶布生产线废气P5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mg/m3,氮氧化物未检出,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烟气黑度最大值为<1(级),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中表1排放浓度限值;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2×10-1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排放限值;氨的最大排放速率为4.9×10-2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经计算,P5排气筒配套环保设备(3#双级碱喷淋装置)颗粒物、VOCS、氨的处理效率分别为96.3%、77.4%、86.4%。 涂料配置搅拌机投料、搅拌废气P6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6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经计算,P6排气筒配套环保设备(1#布袋除尘器)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95.0%。 涂料配置搅拌罐投料废气P7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4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氨的最大排放速率为1.9×10-2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经计算,P7排气筒配套环保设备(2#布袋除尘器)颗粒物、氨的处理效率分别为94.7%、85.4%。 6#生产车间广告布生产线废气P8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mg/m3,氮氧化物未检出,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烟气黑度最大值为<1(级),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中表1排放浓度限值;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0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4×10-1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排放限值;经计算,P8排气筒配套环保设备(4#双级碱喷淋装置)颗粒物、VOCS的处理效率分别为96.4%、78.1%。 4#生产车间植绒烘干、3#装饰布生产线废气P1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5mg/m3,氮氧化物未检出,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烟气黑度最大值为<1(级),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中表1排放浓度限值;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9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1×10-2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排放限值;经计算,P11排气筒配套环保设备(5#双级碱喷淋装置)颗粒物、VOCS的处理效率分别为95.4%、79.3%。 植绒废气P1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经计算,P12排气筒配套环保设备(3#布袋除尘器)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94.9%。 2#生产车间背胶布、广告布生产线废气P1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mg/m3,氮氧化物未检出,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烟气黑度最大值为<1(级),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中表1排放浓度限值;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9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7.6×10-2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排放限值;经计算,P13排气筒配套环保设备(6#双级碱喷淋装置)颗粒物、VOCS的处理效率分别为96.2%、76.3%。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本项目一期工程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设备、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设备基础减震降噪来削减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2.6~55.0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3.6~47.6dB(A)之间,各监测点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项目1#、2#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反渗透膜由软水制备装置生产厂家维修更换并带走;原辅料包装空包装桶作为周转桶,统一收集后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不合格坯布由原生产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3#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下脚料、车间沉降粉尘、****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项目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运行,外运处置的危险废物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 | 本项目1#布袋除尘器和2#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反渗透膜由软水制备装置生产厂家负责维修更换,更换下的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带走,随产随清,不在厂区内暂存,不作为固废管理;本项目原辅料包装产生的空包装桶作为周转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坯布,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原辅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袋、****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实验室在线废液、静电植绒工序3#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间沉降粉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 (1)一般固废 ****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为400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公司回收统一利用。 装饰布静电植绒工序3#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产生量约为11t/a,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3.59t/a,涂料配置车间沉降粉尘产生量约为2.0t/a,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产生量约为35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公司回收统一利用。 (2)危险废物 ①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HW08 900-217-08,产生量为0.20t/a,于危废库中暂存后,委托****统一收集和转运; ②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HW08 900-249-08,产生量为0.05t/a,于危废库中暂存后,委托****统一收集和转运; ③****处理站废****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900-047-49,产生量为0.30t/a,待产生后于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委托****统一收集和贮存,根据产废量计划每年转运一次; 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地面硬化并采取防渗措施,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建立危废储存台账,如实记录危废存储和处理情况,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 1 |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和污染危害。 | 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昌****事业单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登记,备案编号:370725-2025-139-L。 |
| 生产车间、办公楼、办公室、食堂、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仓库、危险品库、固废治理、废水治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产车间、办公楼、办公室、食堂、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仓库、危险品库、固废治理、废水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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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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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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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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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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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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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