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项目设计工程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数据投备【2026】1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_**** ,招标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项目设计工程(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市城铁片区汇龙路以东、常昭路以南。
2.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93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7936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50米<建筑高度≤10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商业、交通客运站及其配套等;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5.82亿元。
2.3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1 |
**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项目设计工程 |
1865.65 |
60 |
2.4其他:
2.4.1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设计(方案至施工图设计)及室外配套等工程设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基坑设计、地下室(含人防)、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建筑、结构、水、电、暖、消防】、智能化、通风、钢结构、幕墙、室外工程(道路、雨污水、停车位、标识导视交通标牌、大门、广场、围墙、泛光照明、景观照明、景观绿化及综合管网设计及总体协调)、变配电、太阳能光伏或太阳能热水器系统、绿建设计、绿建咨询、海绵城市、BIM设计等专业工程,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和良好信誉;
3.5申请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企业必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7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资格:
(1)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8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9申请人办理报名、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标书代写
3.10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2)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就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11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时间)为:2026年3月6日08时30分至2026年3月13日16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时间)为:2026年3月6日08时30分至2026年4月13日16时00分;
5.3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电子标服务
本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为2026年3月23日13时00分。标书代写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用投标工具制作后在“****交易中心-****中心”平台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6.3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2026年4月14日13时00分。
7.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3家(含本数)则全部入围,不足3家(不含本数)的重新招标。
9.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9.3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资审文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4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9.5注册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前,投标人应先办理介质CA(介质CA包括**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市公共资****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6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2187(CFCA)、0512-****6950(**数科CA(原国信CA))。
9.7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8中标后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9.9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10说明: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9.11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93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7936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50米<建筑高度≤100米;容积率:2.50≤FAR≤2.80;绿地率:≥15%;建筑密度:≤45%。设计规模为大型。
9.12本项目标段名称与招标预计划发布的**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星枢港)项目为同一工程。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市琴川街道**市三环东路10号
联 系 人:王群
电 话:0512-****372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琴川街道陆樟路8号
联系人:汤剑、潘庆、周怡
电话:0512-****3990
11.公告发布的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3月6日-2026年3月13日
12.友情提示
(1)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申请人****交易中心-****中心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3)(3)本项目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心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4)投标单位如有异议或投诉,需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以书面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以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内按流程进行异议或投诉,流程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监督部门:**市****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