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绿色建材产****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绿色建材产业链资金奖补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绿色建材产业链资金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市从事绿色建材生产、应用、科研活动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奖补事项和奖补标准参照《**省绿色建材产业链资金奖补实施细则(试行)》(川建勘设科〔2026〕31号,以下简称《细则》)。
(三)本次产业链奖补项目应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实施完成。
(四)其他条件
1.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奖补应为建材生产企业在2025年度新取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并录入**省建筑产业互联网绿色建材产业链发展(促进)平台(网址:lsjc.**建筑云.com/,平台注册问题咨询电话:159****5035)。认证证书奖补范围包括:(1)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一)中主要用于工程建设和装饰装修的产品;(2)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二,即绿色建材认证)的建材产品。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一)等同于绿色建材三星级。
2.绿色建材应用奖补项目均应在**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完成,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应在2025年度取得星级绿色建筑标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应在2025年度通过节能专项验收。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应按照《**省建筑工程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技术细则(试行)》(川建勘设科发〔2024〕218号,以下简称《核算细则》)进行核算。
二、推荐程序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应按《细则》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所在地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省绿色建材产业链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3)和相关佐证资料。其中,绿色建材应用奖补项目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资料,****住建局提交资料。
(二)属地审核。各区(市)县住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细则》和本通知要求审核申报资料。审核通过的,请在附件2、附件3加盖部门公章,并于2026年3月11日前将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3.com,并将纸质资料(附件2、附件3及相关佐****住建局2215办公室。
(三)市级复核。市住建局、市经信局联合组织专家对各区(市)县报送的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资****建设厅。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细则》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切实把好申报质量关。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有责任配合主管部门的资料审核工作。
(三)《**省绿色建材产业链资金奖补实施细则(试行)》(川建勘设科〔2026〕31号)、《**省建筑工程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技术细则(试行)》(川建勘设科发〔2024〕218号****建设厅官网查阅下载。
3.**市2025年度**省绿色建材产业链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
**** ****信息化局
2026年3月5日
(联系人:****管理处,邹颖,电话:****9266;市****服务站,周后建,电话:****7813;市经信局新材料产业处,张博、江新航,电话:****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