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报来的《****公司燃气锅炉设备更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收悉。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位于许堂乡**村,总投资30万元,为改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厂区和原有工程,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将厂内原有的1台1t/h的燃气锅炉拆除,更换为1台2t/h的燃气锅炉,配套建设相关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
三、项目在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管理要求,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改建项目不新增外排废水,锅炉排污水和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厂区地面保洁,替代现有厂区地面保洁工段使用的新鲜水。原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总排口外排。废水在线监测装置要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真实准确。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和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不断强化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锅炉使用低氮燃烧器,尾气通过8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运行中的维护管理,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全过程管理措施。固体废物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中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建设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规范设置标识牌。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转移管理要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5.做好日常安全和环境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台账。规范设置各类标识牌,安装的环保设施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加强各类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经常性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或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隐患和污染,防止造**全和环境污染事故。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切实做好分区防渗。按照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
6.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你公司应不断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公司许可排放量以内。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及时变更自行监测方案,按期提交年度报告。
7.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并消除影响,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在本项目正式投产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重新申请并获批准。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由**县生态****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如项目建设和运营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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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