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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财务软件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现将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及评标办法,第1.2.6综合评审商部分原:“财务状况(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文件进行评分:(1)2022年至2024年投标主体连续三年盈利,得3分;(2)2022年至2024年投标主体有两年盈利,得2分;(3)2022年至2024年投标主体有一年盈利,得1分;(4)不盈利得0分。”现修改为:“财务状况(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文件进行评分:(1)2022年至2024年投标主体连续三年盈利,得6分。(2)2022年至2024年投标主体有两年盈利,得4分。(3)2022年至2024年投标主体有一年盈利,得2分。(4)不盈利得0分。”标书代写
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