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电厂综合能源开发项目一期(二次)
2.标段名称:****电厂综合能源开发项目一期(二次)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删除采购需求说明以下内容:
“参考品牌
1.逆变器参考品牌:华为、阳光、科士达、固德威、上能电气;
2.光伏组件参考品牌:隆基、天合、晶澳、晶科、通威;
3.并网柜参考品牌:中电鑫龙、**大全、特变电工、西高电气、**电网;
4.电力电缆参考品牌:鑫科、上上、远东、起帆、环宇;
5.柔性组件的品牌参考:日托、中科富能、固德威、一道新能、上迈;
6.储能设备厂家参考品牌:**时代、欣旺达、亿纬锂能、国轩高科、阳光电源;
7.储能变流器参考品牌:华为、阳光电源、固特威、科士达;
8.储能电芯参考品牌:**时代、欣旺达、亿纬锂能、国轩高科;
9.其它核心部件参考品牌:
保护装置(微机保护、防孤岛保护):中电鑫龙、安科瑞、国电南自、南瑞继保、长园深瑞;
注:以上所列品牌均为参考品牌,不作为指定品牌,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其它品牌报价,但各投标单位所报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不低于或相当于参考品牌,中标后不得更换。”
(2)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说明中“*4.光伏组件质保期不低于12年、光伏逆变器、储能柜不低于5年、电缆、并网柜、及其他不低于2年质保期(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现在修改为:
*4.质量保证与长期可用性承诺
4.1 基本质保期要求:光伏组件质保期不低于12年;光伏逆变器、储能柜质保期不低于 5 年;电缆、并网柜及其他辅助设备质保期不低于2年(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
4.2长期可用性保证:鉴于本次招采光伏、储能场站设计运营年限,为确保场站长期稳定运行,投标人须保证:上述核心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储能柜、并网柜等)在项目竣工并网投运后至少 15 年内,排除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在正常使用下保持基本的运行功能与设计发电/转换效率,无设计寿命期内的固有缺陷(光伏项目组件整体效率不低于原始效率的90%;储能项目柜体的储能效率不低于原始效率的70%;其他设备参考国家标准及行业有关规定)。若在上述15年保证期内,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或固有缺陷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报废或维修成本过高失去维修价值,中标人须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无条件提供替换设备进行换新。由此产生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旧设备拆除等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
注: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4.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大砻坊街道大砻坊科技文化园A04栋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秦工
电话:0553-****23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银**路39号502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许小娇
电话:133****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