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市2026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根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环办固体函〔2026〕51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闽环保固体〔2026〕4号)要求,协助完成2026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初步调查对象约1277家,2023年最终确认调查对象300多家,可能存在上下浮动,因此本项工作采取包干制形式进行)。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助组织业务培训至少1场,采取会议、网络、视频等形式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统计调查制度、调查专用系统操作、统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要求等;协助组织各县区相关工作人员及调查对象参加各级培训,提供线上线下答疑指导。
(二)协助县区确认最终调查对象,排除已关闭、不生产、不加工使用相关化学物质(1395种类基础调查物质、744种类详细信息调查物质、14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5种类履约信息调查物质)企业,建立相关企业清单和佐证材料;组织调查企业进行数据填报,全过程指导企业填报数据。
(三)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协助对企业填报数据质量的一致性、规范性、完整性、协调性等重点数据质量开展审核。其中县级数据审核比例100%,现场复核比例不低于10%;市级数据审核比例不低于30%,现场复核比例不低于5%;协助开展贸易情况非概率抽样调查。
(四)跟踪省级、国家级审核结果,对于被退回的调查对象,及时对接审核意见,指导调查对象修改完善。
(五)完成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总结报告和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数据分析报告编写。
三、进度安排
(一)3月31日前提交不纳入调查对象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4月30日前完成市级**级数据审核及现场复核;
(三)5月20日前完成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总结报告和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数据分析报告编写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供应商需提供至少一份同类项目(污普、环统、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等)相关业绩证明;
(三)“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四)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专家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1日(星期三)17:00。加急标书代写
(二)递交地址:**市**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6层670室,收件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37****4059。
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招标控制价格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91-****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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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