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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
2026-03-06
发布时间:2026-03-06 10:46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的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江梅湖堰坝重建工程 | **市江滨公园旁,南临宾王路,北为宗泽东路,****体育场 | **** | 本项目总投资6981.09万元,主要是通过重建梅湖活动堰恢复原有蓄水水面,改善水环境,****剧院要求常水位由原来59.80米抬高至60.10米,并兼顾城市对水利设施的要求建设新型活动堰。主要建设内容有:改建活动堰坝1座、改建船闸1处、恢复两岸衔接段挡墙59.45米、连接中水回用管道1处、恢复原有绿化及相关配套设施。 | / |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 1.废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临时工程占地地表冲刷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多余部分洒水抑尘;基坑排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多余的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市政设施完善的民居解决。 2.废气:对临时施工用地采用屏障隔离、多尘物料采用帆布覆盖、洒水抑尘等措施。 3.噪声:优选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减震,加强管理、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等。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沉淀池污泥、工程余方外运委托处置;隔油浮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3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0072
通讯地址:**市望道路300****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