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一码):520********014 | 宗地总面积:14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镇宁自治县江龙小城镇半边街地块开发项目第一批9# | 出让年限:40年 | |
| 容积率:容积率=3.5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100.0 | 绿化率(%):绿化率=0.0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18.0 | |
| 主要用途:零售商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零售商业用地 | 140.0平方米 | 三级 | ||
| 区位: | 投资强度: | 估价报告备案号:****226BA0007 | 保证金:15.5万元 | |
| 起始价:31.0万元 | 加价幅度:2.0万元 | 挂牌时间:2026年03月27日09时30分 至 2026年04月09日16时00分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备注: |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允许联合申请(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凡违法违规用地,未接受处理或尚在处理中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按时开工和竣工的、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的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03-07 至 2026-04-07 到http://218.****.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03-07至2026-04-07 ****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04-07 17:00: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04-08 12:00: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20********014号地块:2026-03-27 09:30:00至2026-04-09 16:00:00;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须先在**省公共**交易统一注册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自然人参与须知:****中心信息部完成入场登记及账号获取,再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部电话:****3719)电子标服务
(二)参加竞买者需在报名时缴纳保证金,地块保证金按起始价50%缴纳,地块保证金在成交后,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的20%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后,再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保证金全部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0日内付清(其中,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受让人须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地块标的由****人民政府移交给竞得人,移交的时间为竞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30日内。
(三)地块竞得人按照《******局关于江龙小城镇半边街地块开发项目第一批13幅地块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规划建设要求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开发使用。若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基础设施改造、改建(如光缆、电缆、燃气管道、沟渠通讯设备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四)竞得人须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必须在土地移交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若出现土地闲置问题,将按中华人民**国国土**部第53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市**区)镇****服务中心6楼634
联 系 人:卜倩
联系电话:0851-****9248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若飞支行
银行账号:033********00001
****
2026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