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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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06 11: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3月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789

传 真:0477-****789

通讯地址:鄂尔****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第三采气厂2025年厂站技改及隐患治理工程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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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境内,本次维护改造主要工程内容包括2****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的改造工程,8座集气站改造工程、17条管线改造工程。管线工程总长11.177公里,均为集气管线。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每天定时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运输车辆应低速或限速行驶;施工地点靠近敏感点时,在施工区域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高2.5米围挡;土石方临时堆放时须使用苫布覆盖,避免露天堆放,施工结束后立即回填或用于土地平整;采用环保型燃油机械车辆并加强维护和保养,减少燃油消耗量;优化焊接方法,制定合理计划,使用熟练工人,减少焊条使用量,优化补口工艺、控制加热温度。

运营期:项目实施前后,不新增废气排放种类和排放量,部分集气站流程优化后可减少废气排放,本项目对现有环境空气影响是正面的。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43.2立方米),施工队设移动环保厕所,由罐****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管线由原工作人员调配进行维护,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运营后不新增废水。

(三)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严禁以渗坑储存等形式储存处置采出水;站场采取分区防渗,防止污水等的渗漏;定期对站场内的设备进行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的发生;建立巡检制度,定期对输气管道壁厚进行测量;设计铺设线路时管线埋设时应在冻土层以下,同时还采用管线防腐保温措施;严格定期检查各种设备的制度,积极培养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实施分区防渗。各集气站均依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各场站根据项目特点和包气带防污性能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各场站污水处理区、暂存区、储罐区、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材料选用渗透系数不低于1.0×10-12厘米/秒的人工合成防渗材料,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各场站一般生产区为一般防渗区选用渗透系数不低于1.0×10-7厘米/秒的人工合成防渗材料,等效防渗Mb≥1.5米,K≤1×10-7厘米/秒;值班室、办公室等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本次项目不影响现有集气站的分区防渗格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20)等规定,项目建成后需对地下水水质进行长期跟踪监测。本项目为气田维护改造工程,地下水污染主要集中在现有工程采出水处理及回注系统,现有工程均已制定了监测计划。根据现有工程监测计划,第三处理厂、第四处理厂、苏西1#****处理站回注井附近设置有地下水跟踪观测井,场站附近典型周边牧民饮用水井设置有地下水监测井,各集气站周边至少设置1口监测井,监测布点、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均符合《地下水环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20)等规定,因此,本次评价不新增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跟踪监测依托现有的监测计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在靠近敏感点施工时,高噪声设备应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高噪声施工设施与居民点之间设立隔声板等声屏障;同时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白天避开居民休息时间施工,降低对敏感点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要求。

运营期通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设备布局;进行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罩、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站场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施工垃圾收集后分类处理,废边角料及废焊材作为废品外售,其他施工垃****填埋场处置;试压前清管废渣集中收集后与施工垃圾一****填埋场处置;废油泥由专用****采气厂危废暂存库暂存,随后及时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采气厂回收处置,无害化处理后优先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桶,每****施工队居住地生活垃圾桶。

运营期:废油泥为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采气厂****处理厂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施工期:

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活动范围为了进一步减少临时占地的占用;严格控制并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区,在符合集气线路、输气管道总走向的前提下,管线埋设尽量避免或减少跨越高大沙丘,防止沙丘前移;凡涉及破坏固定沙地、半固定沙地植被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同时实施植被破口锁边工程(生物锁边为主、工程锁边为辅),避免植被破口形成后自然向外扩展;管线实施分段作业,避免长距离施工造成大面积的施工裸露带。采取边铺设管道边分层覆土的措施,减少裸地的暴露时间。

管线途经沙丘沙地,设1米×1米的方格沙障,保证植被的成活率;在开挖沙地地表、平整土地时,做好施工围挡,采取防风抑尘措施,对施工中产生的临时堆土采取编织袋挡土墙等临时拦挡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植被恢复工作必须在雨季到来之前形成较好的生长态势,避免因地表裸露产生水土流失而影响恢复效果。若不在植物生长期,应该在回填土上压覆沙土袋,防止水土流失,次年再进行生态恢复。管线临时占用基本草原3.7152公顷,制定基本草原环境保护方案。施工前应征****管理部门同意,依法办理征占用手续,未批复前严禁擅自动工,并采取补偿措施和落实占补平衡;对临时占用的草原,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须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部分管线临时占地范围内涉及公益林地和天然林,本项目管线原址更换确实难以避让,故需占用天然林、公益林地,施工前应征****管理部门同意,依法办理征占用手续,未批复前严禁擅自动工;施工中首先应优化选址及布置,减少对公益林、天然林的占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及施工人员、机械活动范围,减少对公益林、天然林的影响;施工时对于临时占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覆土复绿,恢复效果不应低于占用前水平。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做好对耕地的保护及恢复措施,土壤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确保不降低耕地地力

运营期:组织养护人员定期巡检,加强植被的养护、抚育工作,发现植被未存活地块及时补种,保证植被的成活率,使植被覆盖度不低于现状水平;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管线沿线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绿化工程的管理与抚育,造林后应立即封禁,禁止采伐气区道路沿线两侧栽植的乔、灌木,禁止在管线沿线附近取土,以避免造成输气管线破坏、导致污染事件等。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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