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环评) |
| 标题: | 【环评批前公示】关于《******县乡村**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 信息来源: | ****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6-03-06 | 发布日期: | 2026-03-06 |
关于《******县乡村**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县乡村**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038
电子邮箱:****@126.com
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
2026年3月6日
项目名称:**县乡村**风电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县**镇、盛堂乡、南照镇、耿棚镇、润河镇、十八里铺镇境内,本项目拟安装14台单机容量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70MW,配套**一座110kV升压站,风力发****电站升压至35kV后,通过集电线路接入110kV升压站后,以1回110kV线路接入慎城变(送出线路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严格按照《报告书》落实因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降低对环境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生态红线范围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及时恢复施工道路、牵引场地等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及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严格落实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2.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无线电干扰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变电站周边居民区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要求。输电线路选址应符合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机械修配和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标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抑尘、机械清洗等,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不外排。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自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标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4.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有关要求,防止各类污染。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禁止午间、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控制车辆运输车速和鸣笛,根据需要在敏感点处设置移动式声屏障,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加强风电机组的运维管理和维护保养,优化运行方案,风电机组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风电叶片设置降噪锯齿尾缘并采取夜间限速或必要时停机等措施,并对风电机组最近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跟踪监测,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升压站应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水平的主变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消声措施,****电站厂界噪声排放达标。运营期升压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升压站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
6.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一般工业固废委外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危险废物贮存工作。
7.项目要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升压站须规范设置应急事故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不外排。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根据《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周密细致的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设“三同时”落实到位,以杜绝污染事故。
8.制定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的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环境监测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市信****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