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审批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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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06

项目名称 ****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县**县**、久仰、磻溪、太拥、观么、 **岸、敏洞、岑松等乡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6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袁再堂
联系人 张地宝 联系电话 0855***1271
项目投资(万元) 5200.68 环保投资(万元) 12.1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6-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更新改造**县**岸、**、久仰、太拥、观么、磻溪、敏洞以及岑松8****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主要内容为改造DN300排水球墨铸铁管13Km及配套附属设施,更新格栅、潜污泵、潜水搅拌器、风机、污泥输送泵、一体化处理设备及在线监测设备等共计504套。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用水采取沉淀处理措施后通过市****处理厂
固废 环保措施:
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渣土弃方,严禁抛洒。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同时使用大量噪声的设备。2、降低人为噪声影响,尽量少用哨子等指挥工具。3、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在噪声敏感区域。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1、对易起尘的材料应加盖覆盖物,施工场地必须采取围挡、覆盖、地面硬化、简易绿化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2、施工现场应定期洒水,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以防止浮尘的产生。3、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低速行驶,出场应冲洗轮胎。
承诺:**** 袁再堂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袁再堂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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