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开展**人才培养资助
项目结项验收辅助服务的比选函
为做好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结项验收辅助服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结项验收辅助服务
(二)最高限价:24万元
(三)采购需求(委托内容):协助开展2026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期满验收结项评估服务,约10个项目20人。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一)报价函,报价控制在最高限价以内(含测算明细)。
(二)承接本委托内容的工作方案。
(三)意向承接单位简介、相关业绩及优势、项目团队配置等相关材料。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查询截图和声明函等)。
(五)保密承诺函。
四、其他相关事项
凡有意参与比选者,请将报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处标注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同时扫描成电子版,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报价材料盖章纸质件和扫描件刻录光盘送至(邮寄至)****(**省**市**区国兴大道9号726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4746。
五、比选方式
综合考量各参选单位综合实力、业绩经验、工作方案、项目团队、报价等方面指标(不以最低报价选取),对参选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比选确定本项目承接单位,并于2026年5月31日前以电话或短信联系通知参选单位确认委托工作事宜,在上述期限内未收到联系信息的单位为未中选单位。具体服务执行、付款方式、成果交付、服务验收等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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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