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融合门户系统及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运维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中心、融合门户系统及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高新区明珠大道198号星梦园创新公馆G2栋5楼
中标(成交)金额:119000.00元(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中心、融合门户系统及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运维服务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人员进场开始计算,服务期为1年,自甲方书面通知的进场之日起算 |
五、 评审专家
杨轶、张自达、吴丽君、何胜平、朱金玲(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日、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0551-****3993。
质疑(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质疑(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异议)的日期。
质疑(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异议)材料的,应当在质疑(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所质疑(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省**市**区**路66号
项目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方式:0551-****541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省**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方式: 0551-****399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133****8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