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育才路**路-**路等9条道路、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建设工程监理一标段中标结果公示中金****公司受****委托,对**市**区育才路**路-**路等9条道路、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建设工程监理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于2026年3月6日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中金****公司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将定标结果公示如下:一、工程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市**区育才路**路-**路等9条道路、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建设工程监理一标段1.2项目编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4建设地点:**市**区1.5建设内容: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
1.6招标范围: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1.7监理周期: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全过程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定标时间:2026年3月6日9时00分定标地点:中金****公司定标室定标办法:核查随机法三、中标人信息中标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87631A中标价:215200.00元项目总监:袁素立证书编号:****866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监理周期: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全过程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四、公示媒介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示期:2026年3月7日-2026年3月10日。
五、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招标人:****地址:**市**区惠苑街81号联系人:王振杰电话:0372-****010邮箱:****@163.com联系人:王晨联系电话:176****6925邮箱:****@163.com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许宁联系电话:0372-****086地址:**市**区惠苑街81号邮箱:****@163.com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