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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择优引入具备专业实力的**运营商,共同运营“湖师印象”文创产品展示馆,深化学校文化品牌建设与传播,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品牌知识产权安全。 | 1.0/ | 15000.0 | 1.经营场地:****公司提供位于东二门28栋宿舍楼下、面积约40平方米的“湖师印象”文创馆作为展示、经营场所。 2.运营商资质要求: 拥有不少于3人的专业设计团队。 具备自有或可保障的仓储空间、配送能力。 具备线上运营推广与销售服务能力。 3.**模式与经济条款: ******公司缴纳品牌标识授权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方每年须提供市场价值不低于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文创产品,作为招商谈判的底价。 ****公司提供校内文创办公用品及耗材的线上销售渠道支持,双方实行按月结算。 4.品牌知识产权特别约定: ****学校品牌标识的使用,须严格遵守《****品牌标识授权经营产权范围条款》(见附件一)的全部规定。该条款明确了授权范围、排除事项、使用备案程序及侵权追责机制,是**不可分割的核心法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