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的桂江**市**治理工程(一期)——漓江右岸**桥至象鼻山段规划调整方案予******局******局网站):
该项目位于**市**路**桥至象鼻山段东侧人行道,规划范围为桂江**市**治理工程(一期)——漓江右岸**桥至象鼻山段,总长1.405km。本次主要规划建设设施为移动式铝合金防洪墙,相对于原规划位置,向车行道方向偏移约2m。规划建设设施的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于公示期内送达**区西**路69号创业****政务中心三楼****窗口(联系电话:****615 ****041),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4日止。
公示网址:https://zrzyj.****.cn/xwzx/ghgs/
****
2025年12月24日
桂江**市**治理工程(一期)——漓江右岸**桥至象鼻山段规划调整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