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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市分界镇、****处理厂委托运营):
废标理由:招标文件采购包1第6页“★”条款报价要求:分界镇、潭头镇污水处理费最高单价限价为4.2元/吨(含税),投标报价超出上述报价上限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若有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经现场专家核实“**市****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市鉴江****公司)、**省****公司、**市****公司”****公司均采用预算总价的方式报价,未按报价要求提供污水处理费单价。经现场专家一致讨论认定三家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合同包1(**市分界镇、****处理厂委托运营):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何强(采购人代表)、陈敏娟、梁建辉、张建新、柯姗姗、杨芳、梁晓琼(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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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分界镇、****处理厂委托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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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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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文明路38号
联系方式:0668-****767
名 称:****
地 址:**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2号2401房A01室
联系方式:0668-****998
项目联系人:关嫦虹
电 话:066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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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