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人 | **** | ||
| 行政区域 | **回族自治区区本级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06日15点05分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何亚玲、郑文雯、吴玉婷、张键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424 | ||
| 采购人 | **** | ||
| 采购人地址 | ****市**区黄**街289****法院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952-****55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阅海湾商务区团结景观****中心B座三层305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424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
项目名称 : ****2026年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6年集约送达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2、2004****法院****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法释【2004】13号)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的形式邮寄送达;3、根据“若干规定”,国家邮政局下发《****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业务的通知》(国邮【2004】526号),由**各县级及县****法院专递业务。4、2019年12月,****法院执行局与中国邮政****公司签订《战略**备忘录》的相关要求,****法院法律文书异地集中打印邮寄送达工作;5、****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与中国邮政****公司签订《关于在两个“一站式”建设中开展集约送达工作**协议书》中明确双方**内容,共同打造“智能化、集约化、分段化”送达机制。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西街9号邮政大楼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06日 至 2026年03月1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杨守信
联系地址:****市**区黄**街289****法院
联系电话:0952-****55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文化
联系地址:**市**区**西街
联系电话:0951-****681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何亚玲、郑文雯、吴玉婷、张键
联系地址:**市**区阅海湾商务区团结景观****中心B座三层305
联系电话:0951-****424
六、附件
| 专家论证意见.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