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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工程付款周期修改为:
(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在开工前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人,其余随进度款支付;
(2)工程进度款按每月进度支付(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每月二十五日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提交本月度已完成工程量报表,经发包人、监理人确认后于次月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的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后,且承包人报送完整的有关竣工资料并按有关要求归档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
(4)预留结算审核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无息退还预留保修金。
(5****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
注:
①设计变更及清单以外增加的工程量待竣工结算审定后一并支付。
②开工前完成施工场地围挡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办理施工安全监督,否则因措施不到位不能正常开工,致使开工时间拖延,由承包人负责。
③每次拨款前承包人需提交拨款申请书,并提供正规的国家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④若工程移交时存在属于承包人因素的质量问题,待承包人整改完成且移交后支付。
2、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为2026-03-09 09:30:00”,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为2026-03-16 09:30:00”。标书代写
3、原“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03-09 09:30:00前”,修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03-16 09:30:00前”标书代写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