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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市高新区吉庆一路167号 | 3,780,000.00元 | 99.76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9900 | C****9900 其他渔业服务 | **市**县2025年“亮江工程”县级渔政智能监控系统项目 | **市**县2025年“亮江工程”县级渔政智能监控系统建成后运行维护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中标人提供运行维护之日起1095日 | 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和《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
| C****9900 | C****9900 其他渔业服务 | **市**县2025年“亮江工程”县级渔政智能监控系统项目 | **市**县2025年“亮江工程”县级渔政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内,包括各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开发部署、项目整体试运行等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 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和《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
谢李林(采购人代表)、黄波、王超、熊书均、夏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计算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1%。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公司**静康路支行,银行账号:7822 0100 0281 60774。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28-****0759。
名称:****
地址:**县青霞街道邑新大道196号
联系方式:028-****22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文君街道阳光路86号3楼附301号
联系方式: 028-****826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 028-****8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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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