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2处房产分别转让 |
项目编号 |
详见公告标的列表 |
|
| 挂牌起始日期 |
详见公告标的列表 |
挂牌截止日期 |
详见公告标的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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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2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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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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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详见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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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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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清源房地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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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元) |
详见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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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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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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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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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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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产权证号 |
权利性质 |
建筑面积(㎡) |
房屋状态 |
用途 |
评估价/ 转让底价(元) |
保证金(元) |
| 1 |
**** |
**繁荣办胜利居金粮小区1号楼4单元601房产转让 |
蒙(2025)**市权第****441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154.33 |
闲置 |
住宅 |
479503 |
95000 |
| 2 |
N0109FC260362 |
**繁荣办胜利居金粮小区2号楼1单元602房产转让 |
蒙(2025)**市权第000295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101.97 |
闲置 |
住宅 |
378717 |
75000 |
| 3 |
N0109FC260363 |
**繁荣办胜利居金粮小区2号楼2单元601房产转让 |
蒙(2025)**市权第****294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90.73 |
闲置 |
住宅 |
336971 |
67000 |
| 4 |
N0109FC260364 |
**繁荣办胜利居金粮小区2号楼2单元602房产转让 |
蒙(2025)**市权第****274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90.73 |
闲置 |
住宅 |
336971 |
67000 |
| 5 |
N0109FC260365 |
**繁荣办胜利居金粮小区2号楼3单元601房产转让 |
蒙(2025)**市权第****273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90.73 |
闲置 |
住宅 |
336971 |
67000 |
| 6 |
N0109FC260366 |
**繁荣办胜利居金粮小区2号楼仓储01008房产转让 |
蒙(2025)**市权第****276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19.56 |
闲置 |
仓储 |
116128 |
23000 |
| 7 |
N0109FC260367 |
**繁荣办胜利居金粮小区2号楼仓储01009房产转让 |
蒙(2025)**市权第****284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19.56 |
闲置 |
仓储 |
116128 |
23000 |
| 8 |
N0109FC260368 |
**繁荣办胜利居金粮小区2号楼仓储01012房产转让 |
蒙(2025)**市权第****296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19.56 |
闲置 |
仓储 |
116128 |
23000 |
| 9 |
N0109FC260369 |
**繁荣办胜利居金粮小区3号楼仓储01014房产转让 |
蒙(2025)**市权第****275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25.41 |
闲置 |
仓储 |
150859 |
30000 |
| 10 |
N0109FC260370 |
**繁荣办胜利居金粮小区3号楼22号商业房产转让 |
蒙(2025)**市权第****285号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159.08 |
闲置 |
商业 |
****828 |
230000 |
| 11 |
N0109FC260371 |
**市依水庄园A5号楼113号房产转让 |
无 |
- |
24.24 |
闲置 |
仓储 |
198041 |
40000 |
| 12 |
N0109FC260372 |
**市依水庄园A5号楼119号房产转让 |
无 |
- |
29.12 |
闲置 |
仓储 |
237881 |
47000 |
| 13 |
N0109FC260373 |
**市**里小区2#28号房产转让 |
无 |
- |
18.24 |
闲置 |
仓储 |
117447 |
23000 |
| 14 |
N0109FC260374 |
**市**里小区2#24号房产转让 |
无 |
- |
18.24 |
闲置 |
仓储 |
117447 |
23000 |
| 15 |
N0109FC260375 |
**市**里小区2#3号(2号楼2号车库)房产转让 |
无 |
- |
31.58 |
闲置 |
仓储 |
205838 |
41000 |
| 16 |
N0109FC260376 |
**市天一方****兽医站)房产转让 |
无 |
- |
40 |
闲置 |
** |
55600 |
11000 |
| 17 |
N0109FC260377 |
**市原**工商所办公房产转让 |
无 |
- |
1061 |
674.06平方米租赁中 |
办公 |
****213 |
900000 |
| 18 |
N0109FC260378 |
**市老交通岗中广商厦房产转让 |
无 |
- |
228.63 |
租赁中 |
商业 |
****389 |
280000 |
| 19 |
N0109FC260379 |
扎****社区原法院办公楼房产转让 |
蒙(2025)**市权第****301号 |
出让/自建房 |
2566.96 |
闲置 |
办公 |
****5264 |
****000 |
| 20 |
N0109FC260380 |
扎****社区原法院家属楼楼1层04室房产转让 |
蒙(2025)**市权第****697号 |
划拨/自建房 |
65.78 |
闲置 |
住宅 |
271606 |
55000 |
| 21 |
N0109FC260381 |
扎****社区原法院家属楼楼1层05室房产转让 |
蒙(2025)**市权第****698号 |
划拨/自建房 |
65.78 |
闲置 |
住宅 |
271606 |
55000 |
| 22 |
N0109FC260382 |
扎****社区原法院家属楼楼1层06室房产转让 |
蒙(2025)**市权第****699号 |
划拨/自建房 |
70.39 |
闲置 |
住宅 |
290640 |
55000 |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房产中有14处已办理不动产证(不动产证号见明细表),另外8处未办理权属证书,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前需自行了解权属证书办理及变更相关情况,研判受让该房产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管理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面积变化不调整交易价格 。请意向受让方务必仔细了解评估报告、权属证明等资料全部内容,与该标的所在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后不得因不了解相关情况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2、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刘先生133****3555。 3、本次转让房产(列表中17、18号)目前正在租赁。 (1)其中列表中17号“原**工商所办公用房”总面积为1061平方米,出租面积共674.06平方米,出租面积分两部分,一部分出租面积为233.66平方米,租期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2028年10月22日,原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另一部分出租面积为440.4平方米,租期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2028年5月26日,原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 (2)列表中18号老交通岗中广商厦房产面积228.63平方米,租期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2028年5月26日,原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 4、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中心****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做好拍照记录,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5、评估报告、原租赁合同等****交易中心****公司备查。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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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中心提出受让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竞价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价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责任、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查询并补交,标的交付后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房产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等事宜,转让方负责提供权属变更相关资料,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如涉及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承担。 7、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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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刘先生133****3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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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详见公告表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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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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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缴纳金额详见明细表,交纳截止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标书代写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质),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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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以系统显示为准 |
|
| 自由竞价时间 |
详见公告表列表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以系统显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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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详见受让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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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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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田经理 |
| 咨询电话 |
185****5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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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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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阿吉泰路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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