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小学生开放的“红旭****基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3月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1.本项目“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中“二、评审标准”中 说明:一、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项的说明(二)修改如下: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注;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项目内容有更新,需要重新制作投标。供应商请先撤回原来投标文件,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投标!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 2026年3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采购经办人:黄开保
采购人电话:199****9553
采购人地址:**市**区双山路187号双山公园双山路187号西北方向60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经办人:龚少兰
代理机构电话:152****3709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新山村街道**村34栋2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少兰
项目联系人电话:152****3709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