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速铁路(**段)第四批次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至**高速铁路(**段)第四批次建管甲供物资C01包(特殊桥梁支座)、C02包(特殊桥梁支座) 招标于2026年1月30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3月5****中心1005-09号开标机位开标,并于2026年3月5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市****公司 | ******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2520.00 | ****5990.00 | ****1824.00 |
| 质量(如有) |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2026年3月至工程结束 |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中船双瑞(**)****公司 | 中裕铁信****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988.00 | ****3395.00 | ****0380.51 |
| 质量(如有) |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2026年3月至工程结束 |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
评标情况资料:详见评标报告。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3月7日至2026年3月9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市**区**大道308号澜桥公馆7号楼
联系人:孟巍
电话(传真):027-****7497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街道**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10-11层
联系人:孙武
电话(传真):189****4664
3.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地址:**市**区冶金大道11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27-****2008
****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