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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进行公开招标的******基地项目(设备采购)(招标编号:****)项目于2026年02月11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2.8 项目编号:E460********01387。”系交易系统内的项目编号,本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两者为不同编号。请各投标人以系统内的“招标项目编号:****”为准进行编辑文件。
2、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特此澄清。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海秀大道84号2#综合楼301号
联系人(全称):龙保均
电话:0898-****991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一路龙岐雅苑(北区)1栋B单元1901
联系人(全称):李宏
电话:0898-****9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