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氨水招标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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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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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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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公告

****氨水招标

发布时间:2026-03-06 15:45:03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

标书号:CAS-WZ-20260.06001

采购单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6-03-13 09:30:00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2026-03-17 09:30:00标书代写

咨询截止时间:2026-03-13 09:30:00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03-17 09:30:00标书代写

采购类别:辅助材料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投标人具有氨水生产或经营资质,生产或经营方需有与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资质企业签订运输合同(协议)或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资质,有运输从业人员特种作业资质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87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营业部/****/213********0020048023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氨水^20% 化工辅料 1500.000 TO 承兑或电汇 **冀东

收货地址: **省**市**区**街道**街18号

┃详情描述

*报价单盖章上传,未上传报价单及未盖章视为无效报价。

********公司)对原材料(氨水)采购项目进行招标,凡有生产或供应能力(投标人具有氨水生产或经营资质,生产或经营方需有与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资质企业签订运输合同(协议)或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资质,有运输从业人员特种作业资质)的国内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冀东氨水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

二、项目内容、质量要求、供货时间及到货地点:

(一)项目内容、质量要求:

材料名称:氨水预估需求总量:1500吨;月需求量约187吨。

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GB/T631-2007,符合买方使用要求,氨水浓度≥20%,无沉淀物,本标的为合成氨水,不得用副产氨水以次充好,如发现卖方供应副产氨水买方不予结算,同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备注:以上约定的预计数量不作为实际订货数量,实际订货数量以本合同有效期内产品实物质量、价格、生产工艺配比等因素有关,以买方实际进货数量为准。

(二)供货时间:暂定于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到货地点:****厂区

(四)检斤方式:以买方入厂检斤数量为准。

(五)交货方式:卖方按买方通知的到货期限、到货数量组织发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卸货,运输途中的风险及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以每个自然月作为一个结算批次进行结算。货物经买方的汽车衡计量并经买方按照本合同质量考核标准检验后,由买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计算出货款总额,卖方根据买方确定的货款总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当期最新税率执行,买方财务挂账后次月分期付款。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易货。

三、对投标方的实质要求

(一)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并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单位投标时要出具“供应商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

1、纳税证明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税务局出具的截止投标日期的无欠税证明。

2、社保缴纳记录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并将上述材料随报价文件一同上传,报价时上传盖章报价单、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二)投标报价为含税、含运费一票到达买方厂内指定地点(自行装卸)价格,(含税13%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价采用金隅阳光采购平台一次报价,综合评分高者中标,选择1-2 ****公司生产的供应商供货,如选择2家,一主一备,综合评分最高者优先送货,次高者做为备用供货,备用方合同只签单价,当主供方无法保供时备用方应急保供,如主供与备用方单价存在价差,价差部分由主供方承担,优先选择一手货源供应商及历史**过具有诚信度高、保供能力强、产品质量好的其他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投标报价时要如实谨慎填写可供货量,如夸大保供量中标后不能履行合同或私自串货,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与平台报价不一致时,以价格最低的为准;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准,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符时,则以最低金额为准。(提醒:投标方应在报价前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内容,若有不详之处与联系人及时沟通,谨慎填写价格)

(三)参加投标人需交纳捌仟柒佰元的投标保证金,****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帐户交纳,投标报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并注明“氨水投标保证金”(开户行:****营业部;账号:213********0020048023)行号:301****04104****银行回单为据,****银行回单复印件(或截图)提交平台审核;投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结束后,无违规行为保证金如数返还,如发生弄虚作假、串通作弊等恶意竞标行为保证金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

(四)招标方将对此招标全程认真监控,严防舞弊行为。

(五)投标方不以任何理由邀请招标方人员参加由投标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招标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招标方及其他商家利益。投标方如发现招标方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方有行贿、受贿行为,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正的,招标方真诚欢迎您举报,一经查实,立即中止,重新组织招标。

(六)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

(七)投标方一旦中标,不得提出与投标书承诺相抵触的任何要求。运输车辆进入买方院内时,卖方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买方人员的管理,服从该买方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违者买方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卖方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处罚,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进厂送货。

(八)中标方需熟悉买方进货流程,提前办理车辆入厂手续,因买方库容有限,需供应商有足够的保供能力随时安排车辆及时供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月度计划数量完成率≥80%时,视为完成本月供货计划;月度计划数量完成率<80%时,还应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卖方出现供货困难的情况,必须主动及时向买方提供书面停止供货通知或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明。产品质量必须满足买方要求,供应质量不合格产品,将会依据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及考核标准执行

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卖方履约保证金。

(九)授予合同:在实际执行时根据卖方货物的实际质量、履约能力、生产工艺适配性等因素,适时调整各供货商的供货数量。

四、初步拟定的评标原则;(保供能力、资质、投标响应程度等不能作为评标原则)

(一)评标考虑因素

1,报价。报价占95分。报价相对最低的作为评标基准价,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占比。

2,提供最近三年业绩。并上传双方盖章合同文件及发票(合同与发票对应),业绩最多得5分,每份业绩为1分。价格相同时以业绩多者优先。

(二)中标条件

1,投标文件实质响应的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报价合理、质量好、价格优。

3,有履行合同能力。

4,企业信誉好。

五、投标须知

(一)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金)不予退还:

1、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

2、投标人恶意竞标、串标、围标的;

3、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且未经招标人同意,拒绝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的;

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中标方未按招标方管理规定执行,违章、违规操作,有舞弊行为的;

5、经查实,发现对招标方工作人员有行贿、舞弊行为的;

6、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

(二)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方不能接授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投标人一旦中标,将与招标人签订为期一年的供货合同,当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化时,双方协商可以调整中标人的价格,但提出调价一方必须提前向另一方提出书面调价申请,另一方同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如另一方不同意,双方可于提出调价申请满一个月后提前解除合同。申请期间双方按原合同执行。

(四)报价说明

1,报价为含税到位价格,一票结算。

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准,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符时,则以最低金额为准。

第六条 结算时间及结算方式

1,以每个自然月作为一个结算批次进行结算。

2,货物经买方的汽车衡计量并经买方按照本合同质量考核标准检验后,由买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计算出货款总额,卖方根据买方确定的货款总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当期最新税率执行。

3,买方付款时间:挂账后分期付款。

4,买方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易货。

┃联系人

陈晨 / 041****8518

尹秋实 / 166****9444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3****8813

监督举报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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