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管理委员****服务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海峡雕艺产业园——污水处理站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海峡雕艺产业园——污水处理站项目
二、建设地点:**台商投资区张坂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众创****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台商投资区张坂**灵大道与张纬2路交界处,海峡雕艺产业园南地块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节池、混凝沉淀池、事故应急池、二沉池、污泥脱水间、污泥池、高级氧化池、危废间、一般固废暂存间、药剂室和其他配套辅助设备设施等。项目服务范围为集中收集和处理海峡雕艺产业园入驻企业产生的喷漆废水及废气处理设施喷淋水,经处理后尾水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内容和辅助工程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及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科学安排施工进度、时序,控制施工范围,避免施工期废水、粉尘、噪声、固废等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水环境:污水处理站废水采用“格栅+调节+混凝沉淀+高级氧化+二次沉淀”的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苯系物、石油类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大气环境:项目格栅间安装局部密闭罩,负压收集废气;调节池、混凝沉淀池、二沉池均设置在地下层,污泥池进行加盖,污泥脱水间门窗关闭,负压收集废气。废气经“收集+碱液喷淋塔+UV光解”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恶臭污染物参照执行**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要求。
4声环境:东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项目栅渣、废原料空桶、废机油、废UV灯管、污泥、压滤机废滤布和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收集、贮存,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保措施;原料包装等一般固废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简单防渗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项目应规范布设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对地下水、土壤质量进行跟踪监测。项目建设运行应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可行、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规范配置足够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应急物资装备。
7.应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监测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其中废水进出口应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于2025年8月16日~11月3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发布了第一次网络公示,于2025年11月3日~11月14日在建设项目环评、验收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第二次网络公示;于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1日在海峡导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于2025年11月3日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庄(苍霞村、门头村、上仑村、****村委会****公司正大门公告栏进行了张贴公示。本项目环评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信息反馈。
八、****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0595-****9958
地址:泉****服务中心二楼亲清家园
邮编:36212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