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年市区道路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2026年市区道路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6年市区道路交通设施维护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确保市区道路交通高效有序运行,提升道路安全通行保障能力,根据《关于加强市区道路清障工作的协调会议纪要》(2013年11号)要求,市区二环以内道路及部分市区外围道路的交通设施日常养护工作,由****(原**市明日****公司)负责。业务协同具有唯一性,可实现一体化闭环管理。****公司已建立覆盖全时段、全路段、全要素的运维响应机制,并作为唯一交通设施运维业务主体,全面纳入市政智慧城管平台管理范畴,深度融入**交管业务体系并实现业务协同联动。且只能通过“交控运维通”******局****中心平台发出的运维指令与调度任务。依托该体系,实现隐患问题从发现、派单、处置到闭环反馈的全链条可追溯管理,确保责任主体明确、整改过程可查、整改结果可验。这是其他供应商目前所不具备的客观条件,短期内难以搭建达到同等标准、适配本项目需求的一体化保障机制。综上所述,2026年**市区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项目,因应急保障、业务协同的专属唯一性,****公司能够全面满足本项目各项采购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这一情形,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越**东浦街道兴越路与**互通交叉口东40****中心综合大楼8楼8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06日至2026年03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越****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
联系人:叶梦雯、阮建宏
联系方式:0575-****6697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全立鸿
联系电话:137****8340
传 真:/
地 址:**市越****路1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沈灿
监管部门电话:0575-****9806
传 真:
地 址:**市越**凤**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报告--2026年**市区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项目.pdf (2.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