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镇中山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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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增加异常低价报价问题条款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其他商务需求”增加条款如下: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5

异常低价报价问题

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的“三、评审程序”表二符合性审查表修改如下:标书代写

更正前

更正后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评审点具体描述

4

投标(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响应情况

投标(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未出现以下情况:①采购文件商务部分带“★”的条款有负偏离的;②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③其它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商务要求的。标书代写

投标(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未出现以下情况:①采购文件商务部分带“★”的条款有负偏离的;②其它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商务要求的。标书代写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的“三、评审程序”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增加条款如下:标书代写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6

报价合理性

****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社区**北路40号

联系方式:0769-****6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中心12楼1203室

联系方式:0769-****8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茵

电 话:0769-****8363

****

2026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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