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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3MA72HY5U47 | 建设单位法人:田富勤 |
| 习海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县颐和小区15号楼 |
| **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园供暖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丝路寒旱农业产业园 |
| 经度:100734.99985 纬度: 39659.3719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7-30 |
| 张环临字〔2020〕1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1-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232.12 |
| 815.1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916********603017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绿源****公司 |
| 916********246939B | 验收监测单位:**绿源****公司 |
| 916********246939B | 竣工时间:2024-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360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供热面积约30万m2,最终供热面积达到100万m2 | 实际建设情况:供热面积约30万m2,最终供热面积达到100万m2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热源厂工艺流程分为上煤系统、供水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和除渣系统等四个系统。 ①上煤系统 汽车运至煤库中的煤经桥式抓斗机送至受煤坑,再通过输送机输送至炉前煤斗,从煤斗落下的原煤经溜煤管送入燃料煤分层装置,然后再落至锅炉,经炉内刮板调节煤层厚度燃料。 ②供水系统 锅炉补水采用软化除氧水,选用一套用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和一套自动除氧机。自来水经软化装置软化后进入软化水箱,用除氧水泵送至除氧器,除氧水进入除氧水箱,经补水泵送入热水循环系统。 ③除尘脱硫脱硝系统 本项目脱硝工程采用 SNCR 技术作为脱硝方案,并预留 SCR 技术的设备位置。SNCR 工艺是先将外购的尿素溶解稀释,然后将尿素溶液输送至计量分配模块,再通过喷枪将 尿素溶液喷射到喷射区,喷枪安装在锅炉内烟气温度为 870~1150℃范围段且气流奔腾剧 烈的地方,经过喷头雾化后直接喷入锅炉内,雾化的尿素溶液在热解室里进行完全分解, 分解产物NH3与稀释空气混合后通过喷氨格栅的喷嘴喷入烟气,然后氨气与 NOx 发生氧化还原反应。最终将氮氧化物还原成 N2,氮氧化物去除率约为45%,最终将燃烧后的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300mg/m3以内,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表2中排放标准; 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是首先将石灰石和水配置成浆液,然后通过泵喷至脱硫塔内,使烟气中的SO2与石灰石浆液中CaCO3、水反应生成水合硫酸钙,最终达到去除烟气中SO2的目的,本项目除尘脱硫工程采用布袋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技术进行对烟气中的颗粒物和SO2进行净化,将其控制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2中颗粒物、SO2排放浓度的规定。 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灰渣通过空压机喷吹至灰罐内,然后再通过全密闭式的配套车辆 ****建材厂综合利用;脱硫副产物暂存于脱硫渣暂存间,炉渣暂存于渣库内,****建材厂综合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热源厂工艺流程分为上煤系统、供水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和除渣系统等四个系统。 ①上煤系统 汽车运至煤库中的煤经桥式抓斗机送至受煤坑,再通过输送机输送至炉前煤斗,从煤斗落下的原煤经溜煤管送入燃料煤分层装置,然后再落至锅炉,经炉内刮板调节煤层厚度燃料。 ②供水系统 锅炉补水采用软化除氧水,选用一套用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和一套自动除氧机。自来水经软化装置软化后进入软化水箱,用除氧水泵送至除氧器,除氧水进入除氧水箱,经补水泵送入热水循环系统。 ③除尘脱硫脱硝系统 本项目脱硝工程采用 SNCR 技术作为脱硝方案,并预留 SCR 技术的设备位置。SNCR 工艺是先将外购的尿素溶解稀释,然后将尿素溶液输送至计量分配模块,再通过喷枪将 尿素溶液喷射到喷射区,喷枪安装在锅炉内烟气温度为 870~1150℃范围段且气流奔腾剧 烈的地方,经过喷头雾化后直接喷入锅炉内,雾化的尿素溶液在热解室里进行完全分解, 分解产物NH3与稀释空气混合后通过喷氨格栅的喷嘴喷入烟气,然后氨气与 NOx 发生氧化还原反应。最终将氮氧化物还原成 N2,氮氧化物去除率约为45%,最终将燃烧后的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300mg/m3以内,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表2中排放标准; 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是首先将石灰石和水配置成浆液,然后通过泵喷至脱硫塔内,使烟气中的SO2与石灰石浆液中CaCO3、水反应生成水合硫酸钙,最终达到去除烟气中SO2的目的,本项目除尘脱硫工程采用布袋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技术进行对烟气中的颗粒物和SO2进行净化,将其控制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2中颗粒物、SO2排放浓度的规定。 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灰渣通过空压机喷吹至灰罐内,然后再通过全密闭式的配套车辆 ****建材厂综合利用;脱硫副产物暂存于脱硫渣暂存间,炉渣暂存于渣库内,****建材厂综合利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锅炉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限值;粉仓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的二级要求;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一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废气采取低氨燃气器+SNCR脱硝系统+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经一根高60m排气简排放;石灰石粉仓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仓顶排放,粉仓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的二级要求;设置规范化废气排放口并悬挂各类规范标示牌,燃煤锅炉烟囱设置便于采样、检测的采样口和检测平台;安装废气在线自动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正常联网并完成验收,定期进行比对检测,确保数据有效。燃煤封闭储存,煤库设置喷淋酒水装置,燃煤通过封闭廊道输送,炉灰、炉渣封闭储存。锅炉排污水部分用于除渣用水,其余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污水管网;脱硫废水进入中和池处理,部分进入脱硫塔脱硫用水,****园区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化类池、中和池、煤棚、渣场、垃圾堆放点等设施须采取防渗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清运****填埋场处理;灰渣和脱硫渣在灰渣场分类暂存,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锅炉软化水过程产生的废树脂属于危险废物,由厂家更换后及时回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噪声源设备采取防振、减震和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环境管理和检测计划做好环境管理及检测工作,项目建成后,你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备案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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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3.49 | 4.49 | 0 | 0 | 3.49 | 3.49 | / |
| 0 | 11.46 | 13.7 | 0 | 0 | 11.46 | 11.46 | / |
| 0 | 1.23 | 1.51 | 0 | 0 | 1.23 | 1.2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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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 已建设 | 废水排放口pH、COD、氨氮、悬浮物、总磷、石油类、氟化物、硫化物、挥发酚、溶解性总固体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低氨燃气器+SNCR脱硝系统+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处理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的二级要求 | 已建设 | 本项目锅炉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为17.7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平均值为5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平均值为170mg/m3、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平均值为<1级、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平均值为8.57×10-6mg/m3,检测结果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林格曼黑度≤1级;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石灰石粉仓布袋除尘器出口(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为14.2mg/m3,排放速率平均值为0.01 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即颗粒物≤50mg/m3,排放速率≤3.5kg/h。 |
| 1 | 防振、减震和降噪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建设 | 项目四周厂界昼间最大值62.1dB(A)和夜间噪声最大54.7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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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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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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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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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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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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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