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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港**岛港区**岛**作业区**2号、3号船坞驳岸材料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6日-2026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 ******港**岛港区**岛**作业区**2号、3号船坞驳岸材料码头工程 | **省**市**岛葫**湾北岸的船****园区内 | **** | ******公司 | 本项目**3个驳岸材料码头,分别是2号船坞坞口西侧201号材料码头(泊位吨级为3000吨级,兼顾船长不超过110m的5000吨级船舶)、2号船坞坞口东侧202号材料码头、3号船坞坞口西侧301号材料码头(泊位吨级均为2000吨级,兼顾船长不超过90m的3000吨级船舶) | 公示期间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