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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由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照护残疾人的服务能力,包括人员素质,机构资质。
2.配备一定比例的专门服务人员。对服务对象中精神残疾人的,需安排有专(兼)职精神科或相关业务能力的人员。
二、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复印件、社会服务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资质证明;
2.服务人员职工花名册,和相关资质。
3.**区“阳光家园计划”服务机构申报表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有申报意向的机构请于3月13****残联递交申报资料(含规范的询价报价资料)。
(二)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0770-****147
四、项目相关说明
1.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上门提供每月服务不少于3次,全年服务不少于1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的理发、清洗被服、打扫卫生等生活协助,或简单康复训练、健康检查及心理疏导等居家照护服务。
2.补贴标准。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每人每年补贴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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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