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植被恢复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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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植被恢复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上传时间:2026/3/6 16:47:47

**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植被恢复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受****委托,现对**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植被恢复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一、采购范围及内容:

1、项目名称:**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植被恢复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市**区,****处理厂、**云中路、南至亿阳街、西至西二环。

3、计划投资:7万元

4、采购内容:为本项目提供植被恢复方案编制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7.内容及分标段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植被恢复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植被恢复方案并通过技术审查,取得林业主管部门验收文件。

预算金额

7万元

招标内容

为本项目提供植被恢复方案编制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包含林地和草地的植被恢复方案)

8.供应商资格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在人员、场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的能力;

2、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03月09日至2026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南二环科苑佳园东商业楼1号(****)

3、方式:邮件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发送以下材料(格式PDF)至****邮箱(****@qq.com):

1)《项目登记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授权委托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5)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

6)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

7)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8)提供“信用中国”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截图

4、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03月20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中心****公司二楼开标室(****市**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媒介:

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index)、《**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供应商从其他媒体获取信息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场地服务费

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交易中心****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中心****公司

开户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191****1131

行 号:304****01951

3、交易场所:****中心****公司

地 址:****市**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0471-****645

注: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标书代写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自治区**市**区南****处理厂

联系人:高乐

电 话:0471-****269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南二环科苑佳园东商业楼1号

联 系 人:贾**

联系电话:153****8595

监督单位:呼和****集团****公司

地址:**自治区**市伊科大厦

联系电话:047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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