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基地1.5级开发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市**区湘府东路二段 108 号水岸天际新寓1栋915-92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3-18 09: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 1 |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基地1.5级开发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项 | ****740.39 | ****740.39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4年度或2025****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近三个月指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
(1)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备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过渡期按“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执行。
(2)投标人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 一、采购人信息 |
| 采购单位:**** |
| 联系人:吴先生 |
| 电 话:0731-****6759 |
| 地 址:**省**市**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36号慧谷科技产业园A-1检测大楼2301-1 |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 |
| 联系人:金思岑、陈**、谢尧 |
| 电 话:0731-****0086 |
| 地 址:**省**市**区湘府东路二段 108 号水岸天际新寓1栋915-92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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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3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