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保障提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受理批准情况公示

审批
江西-抚州-金溪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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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保障提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受理批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3-06 16:44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改革措施落地推进环评提质降费增效的通知》(赣环环评〔2022〕1号)、《****环境局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改革措施落地推进环评提质降费增效的通知》的通知》(抚环审函〔2022〕5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批准**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保障提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794-****002

传真:0794-****002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公司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保障提质工程

**省**市**县10个乡镇(浒湾镇、双塘镇、何源镇、合市镇、琅琚镇、左坊镇、黄通乡、对桥乡、陆坊乡、**乡)

****水利局

******公司

2025.3.6

见附件**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保障提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pdf

关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保障提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水利局:

你局报送的**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保障提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报批申请材料收悉。经形式审查,符合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的相关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项目,位于**省**市**县10个乡镇(浒湾镇、双塘镇、何源镇、合市镇、琅琚镇、左坊镇、黄通乡、对桥乡、陆坊乡、**乡)。本次工程主要分为取水工程、原水输水管道工程、水厂建设工程及配水管网工程四部分,其中:

第一部分:取水工程,****水厂、琅琚水厂、****水厂取水头部建设。

第二部分:原水输水管道工程,****水厂、琅琚水厂、****水厂原水输水管道,设计DN250~DN300 原水输水管道,管道总长度16.93km。

第三部分:水厂建设工程,****水厂,**水厂、对桥水厂,琅琚水厂4 ****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13700m3/d;何源镇郑家村老郑家组和黄通乡关王村山下组的2 座小型集中供水站标准化改造。

第四部分:配水管网工程,主要包含10 个乡镇**村头以上DN50~DN400 配水管网599.867km,**村内De25~De75配水管网管道开挖与恢复,特殊地段结构处理,沟槽开挖、管道配套设施等建设。

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为:原水→原水管网→混合→絮凝沉淀→过滤→消毒→配水管网→用户。

二、根据******公司编制的《**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保障提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你局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认真履行环保承诺,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你局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工作,手续齐全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局应当依法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请******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 号)要求,加强对该工程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一经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依法撤销审批决定,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你局承担。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书城乡一体化项目承诺书.pdf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