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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于2025年10月20****政府网发布《****关于公开选取
为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5年3月6日-3月9日)。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向我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公示期满无异议,即确定以****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