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财政局:
你局《******局 ****财政局关于**县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5〕151号)收悉。根据自然**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拟定的《**县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的相关事宜由你局与相关单位商定。
三、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的资金补偿标准应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经集体研究决定后严格执行。
四、你局应科学有序地组织储备地块的出让供应工作,确保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良性循环。
此复。
****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