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银行便携式社保卡制卡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45万元
5.最高限价:45万元,单台限价2.25万元。
6.采购需求:需要采购20台便携式社保卡制卡机,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后,我行零售业务部向供应商下达合同通知供货,供应商在合同签署后7日内或接到我行正式通知7日内将货物运抵我行指定地点。所提供设备能够通过**省人社厅卡管系统对接测试。
8.项目实施地点:我行指定地点,详细交货地址以我行书面通知为准
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制造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应为社保卡制卡机制造商。
3.同一个投标人不得同时授权两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单位,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信用中国(www.****.cn)”网站查询):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供应商同意按照我行规定开展供应商考核及评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网络方式获取,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现场办理:持上述(1)要求的资料至获取地点购买文件并完成报名登记。
(3)网络办理:在获取时间内将标书款汇至指定账户,同时将上述(1)要求的资料扫描件、汇款凭证、供应商开票信息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发送至我方工作人员邮箱(****@qq.com),我方工作人员核实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出。
(4)标书款收取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标书款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广场支行
账号:1827 5666 3492
获取时间: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7:30时(**时间)。
获取地点:**省**市涂山路投资大厦601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6年3月27日09:00(**时间)。标书代写
递交及开启地点:**省**市涂山路投资大厦601室。
供应商须派专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递交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五、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农村商业http://www.****.com和****(www.****.com)上同时发布公告。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县榴城镇圣泉路888号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552-****122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省**市涂山路投资大厦601室
联 系 人:张雨、黄莹
联系电话:177****5100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