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有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运营合作单位遴选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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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运营**单位遴选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有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运营**单位遴选项目(项目编号:****),于2026年3月6日9:30****集团总部基地开标,****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中选候选人:****

公示期: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9日

遴选相关各方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二、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参选单位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参选单位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 的参选单位是法人的,异议(质疑) 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三、异议(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参选单位的遴选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 ,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提出异议(质疑)的参选单位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遴选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选或恶意异议扰乱遴选工作秩序的,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响应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四、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上发布。

特此公示。

遴选人:无****集团有限公司

遴选代理机构:****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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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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