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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7MA5Q16NK1K | 建设单位法人:桑振华 |
| 彭国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市**区**镇旺步村大石山项目内东北方向 |
| **市**区**镇旺步村大石山建筑用砂岩矿建设项目 (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2-B1012-建筑装饰用石开采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旺步村大石山 |
| 经度:111.33819 纬度: 23.4391 | ****机关:粤桂**特****管理委员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24 |
| 粤桂审环评字〔2021〕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07MA5Q16NK1K001Q |
| 2024-03-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500 |
| 277.9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7MA5Q16NK1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407MA5Q16NK1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542539W | 竣工时间:2024-04-1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30VCrEM |
| 露天开采建筑用砂岩矿,配套建设建筑砂岩加工生产线一条及相应环保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露天开采建筑用砂岩矿,配套建设建筑砂岩加工生产线一条及相应环保设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开采建筑用砂岩矿400万t,年产片石120万吨、碎石240万吨、石粉4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开采建筑用砂岩矿400万t,年产片石120万吨、碎石240万吨、石粉16万吨、精品石粉24万吨 |
| 增加精品石粉产品,产能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剥离表土/开挖-工作平台-凿岩钻孔-装药打破-装车运送-一级破碎-二级破碎-回笼破-振筛2/3/4/5 | 实际建设情况:剥离表土/开挖-工作平台-凿岩钻孔-装药打破-装车运送-一级破碎-二级破碎-回笼破-三级破碎-四级破碎-头筛-尾筛-对辊-筛分 |
| 增加三级、四级破碎及对辊筛分工序,根据监测报告显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量小于环评排放量,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量小于环评排放量增加10%的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筑砂岩加工生产线:一级破碎机、二级破碎机及振筛机、3/4/5振筛机均设置在四面围挡+有顶棚钢结构封闭车间内;单台设备设置在密闭彩钢板房内,一级破碎设置布袋除尘器1#后由20m排气筒1#排放;二级破碎及筛分经过布袋除尘器2#后由20m排气筒2#排放;3/4/5振筛机经过布袋除尘器3#后由20m排气筒3#排放;车间内设置自动喷淋洒水设施。产品堆场:三面围挡+顶棚钢结构半封闭车间,并在堆场设置自动喷雾设施;装卸过程控制高度并使用防尘网;非生产期间堆放过程增加篷布/防尘网覆盖。废石渣堆场:堆场设置自动喷雾设施;装卸过程控制高度并使用防尘网;非生产期间堆放过程增加篷布/防尘网覆盖。**、工业场地以及废石渣场周边均设置截排水沟,水沟宽度为0.4m,深度为0.4m,最终连接沉淀池,其中工业场地和采区场均设置的初期雨水沉淀池50m3,废石渣场(含表土堆放场)设置的初期雨水沉淀池400m3,洗车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山林施肥。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集中后处理。 设置废石渣(含表土堆放场)堆放场,占地面积约19.3619hm2,其中表土堆放场面积为9.2545hm2,其他废石渣堆放场为10.1074hm2。 并配置危险固废暂存间5m2。 | 实际建设情况:建筑砂岩加工生产线:一级破碎机、二级破碎机、三级破碎机、四级破碎机、对辊机及筛分机均设置在四面围挡+有顶棚钢结构封闭车间内;单台设备设置在密闭彩钢板房内,一级破碎设置布袋除尘器1#后由20m排气筒1#排放;二级破碎设置布袋除尘器2#后由20m排气筒2#排放;三级、四级破碎设置布袋除尘器3#后由20m排气筒3#排放;头筛设置布袋除尘器4#后由20m排气筒4#排放;尾筛设置布袋除尘器5#后由20m排气筒5#排放;对辊、筛分设置布袋除尘器6#后由20m排气筒6#排放。产品堆场:围挡+防尘网覆盖,设置雾炮机喷雾设施。**、工业场地以及宿舍、办公楼周边均设置截排水沟,水沟宽度为0.4m,深度为0.4m,最终连接沉淀池,其中工业场地和采区场均设置的初期雨水沉淀池50m3,洗车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山林施肥。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集中后处理。 |
| 实际建设中一级破碎设置布袋除尘器1#后由20m排气筒1#排放;二级破碎设置布袋除尘器2#后由20m排气筒2#排放;三级、四级破碎设置布袋除尘器3#后由20m排气筒3#排放;头筛设置布袋除尘器4#后由20m排气筒4#排放;尾筛设置布袋除尘器5#后由20m排气筒5#排放;对辊、筛分设置布袋除尘器6#后由20m排气筒6#排放。排气筒均为一般排放口,根据监测报告显示,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量小于环评排放量增加10%的量;产品堆场为围挡+防尘网覆盖,设置雾炮机喷雾设施,根据监测报告显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量小于环评排放量;不设置废石渣堆场,废石渣外运,不在场内处理;表土已用于复绿,在工业场地及宿舍、办公楼设置3个初期雨水沉淀池共50m3;不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不在场内暂存,项目生产设备检修由****公司负责,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棉纱和手套直接带走,不在厂内暂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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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截排水沟、初期雨水沉淀池 | / | 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作为生产降尘用水,后期多余雨水自流排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直接排放。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 / |
| 1 | 集尘器+湿法凿岩、洒水降尘、布袋除尘器+20m排气筒6套、产品堆场围挡+防尘网覆盖、雾炮机 | 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已落实 | 监测时间:2025年11月12日~13日,监测点位:设置有组织废气监测点6个:DA001废气排放口~DA006废气排放口;无组织废气监测点4个:G1厂界上风 向;G2~G4厂界下风向,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 天,每天采样 3次,监测项目:颗粒物。 |
| 1 | 设备设置减振,车辆减速慢行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已落实 | 监测时间:2025年11月12日~13日,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1次,监测点位:设置厂界噪声监测点4个,N1东面厂界、N2南面厂界、N3西面厂界、N4北面厂界,监测项目:连续等效A声级 |
| 1 | 剥离表土临时暂存,采用边开采、边复垦方式,不设置永久排土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项目机修车间、油品储存区、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应采取严格的防渗和防腐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账,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设施的管理。 |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集中后处理。 项目生产设备检修由****公司负责,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棉纱和手套直接带走,不在厂内暂存。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
| 1 | 陆生生态:在**范围内开采,闭矿后及时复垦;修建截排水沟及护坡,进行生态修复。 | 工业场地修建排水沟渠,雨水汇入排洪沟。对矿山开采后的采场、道路区进行覆土绿化。 |
| 1 |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编制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防止因事故引发突发性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 企业于2022年11月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450403-2022-038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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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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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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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生生态:在**范围内开采,闭矿后及时复垦;修建截排水沟及护坡,进行生态修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工业场地修建排水沟渠,雨水汇入排洪沟。对矿山开采后的采场、道路区进行覆土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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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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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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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