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砲台镇石牌片区三产融合示范项目(石牌村标准厂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 **市**区砲台镇石牌片区三产融合示范项目(石牌村标准厂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 A01-124********388400H-****0306-000001-0 | ||
| 更正公告 |
各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的**市**区砲台镇石牌片区三产融合示范项目(石牌村标准厂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于2026年03月06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因招标文件有误,现针对原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更正:
一、原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20分) |
项目团队 (6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配套专业负责人(除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外)情况进行评分: (1)拟派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及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及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2)拟派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3)拟派电气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及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4)拟派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师及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注:本项最高得6分。以上人员每人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身份证和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标书代写 |
现变更为: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20分) |
项目团队 (6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配套专业负责人(除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外)情况进行评分: (1)拟派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及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5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及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2)拟派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5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3)拟派电气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及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5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4)拟派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5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师及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注:本项最高得6分。以上人员每人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身份证和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标书代写 |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并及时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逾期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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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