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10.20亩,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60988.56平方米,产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还建房44801.71平方米(600户),其中还建房12678.91平方米(120户),配套用房面积4006.48平方米,架空层面积831.77平方米,用于申请专项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32122.80平方米(480户)、二层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1348.60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11个)。
2.3招标范围:勘察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等所有设计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等工作
2.4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金额不低于(含)24000万元的勘察业绩 。标书代写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金额不低于(含)2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标书代写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3 月 07日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公共**交易平台(**省﹒**州))(网址: http://ggzyjy.****.cn )—“交易系统”—“ 登录 ”-“工程建设”,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州)》(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镇查米村一组75号
邮 编: 624099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837-****72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邮 编:610200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028-****9888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03-06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