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3月5****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6日—2026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5091。
通讯地址:**开发区宏兴路9号,****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邮编226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3100吨电子级氧化亚镍项目 | ****开发区**路96号 | **** | 为适应****电子行业良好市场发展前景的需要,拟投资10000万元**年产3100吨电子级氧化亚镍项目,租用******公司现有厂房,购置压滤机、电解槽、萃取槽、喷雾热解装置、闪蒸干燥等设备,建设一条电子级氧化亚镍自动化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100吨电子级氧化亚镍及1300吨硫酸钠(可定向用于特定用途按产品管理)的生产能力。 |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1、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建立完善的厂区雨污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树脂再生废水、初期雨水等工****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排放。接管废水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处理厂接管要求。具体排放限值详见《报告书》第2.5.2.2章节。 2、废气污染防治。你公司须高度重视废气污染防治,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艺,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密闭生产、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强储存、运输、卸料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严格实行密封装卸,选用先进设备,采用防泄漏管阀接头,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按照“应收尽收”原则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环评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等有组织排放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限值要求;喷雾热解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以及厂区内总悬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标准。具体排放限值详见《报告书》第2.5.2.1章节。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机电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垫、车间建筑隔声及环评中提出的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运行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分类贮存、及时处置,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完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的堆放、贮存、转移等管理,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信息在系统中及时申报。 |
| 年产12.5万吨半导体新材料、20.5万吨电池化学品和0.85万吨工业级双氧水、1500吨工业级异丙醇项目(二期) | ****开发区海亚路169号 | 南****公司 | 为了满足华**域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新宙邦科技拟投资20****开发区化工园区海亚**、通达路东、海堡**的地块上年产12.5万吨半导体新材料、20.5万吨电池化学品和0.85万吨工业级双氧水、1500吨工业级异丙醇项目,项目分三期实施,本次环评仅针对二期工程年产1万吨超纯IPA、联产1500吨工业级异丙醇项目。 |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1、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建立完善的厂区雨污水管网。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废气处理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接管至南****公司进一步处理。接管废水总排口污染物排放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处理厂接管要求。具体排放限值详见《报告书》第2.2.2.2章节。 2、废气污染防治。你公司须高度重视废气污染防治,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艺,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密闭生产、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丙酮参照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厂界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标准值,丙酮参照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2厂界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排放限值详见《报告书》第2.2.2.2章节。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机电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垫、车间建筑隔声及环评中提出的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办法,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内贮存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运行管理。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企业仅可回收清洗再利用本厂产品使用后的原装桶,不得对外经营洗桶业务,须建立本厂原装桶识别系统,做好空桶来源、贮存、清洗等全过程的环保、安全管理及台账记录。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的堆放、贮存、转移等管理,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信息在系统中及时申报。 |